受“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中国-智利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的运行要求,所有出口巴基斯坦与智利的货物,需要在报关之前办理产地证。因为,报关需要报产地证号,如果报关时没有产地证号,货物到达目的港,可能无法再享受关税优惠!
与此同时,填制出口报关单时,出口享惠情况如果是享受优惠,在提供原产地证的同时,需要在随附单证一栏打入Y证及其号码。不享受关税优惠的,则无需提供!
办法总比困难多,称对这个问题目前处理的方式有:
办法一:
建议客户提前申请好原产地证
办法二:
合理安排办理产地证时间,在货物出口前先把已知和预知的开船日期和船名航次在原产地证制单系统上面录单,录好单保存下来后就会有原产地证编号(注意:此时录单是为了得到产地证编号,暂时不发送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当我们在出口报关时就将这个证书编号填入系统中,等船开后船期和船名航次确认了再发送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即可.
我的货物不是在深圳出口的,是在其他口岸出口的,这样在深圳签的中巴产地证fta可以使用吗?
回答:中巴产地证fta是全国各地通用的,国外海关不管你的货是在中国哪个港口出口,只要有这个中巴产地证fta证明你的货是在中国生产的就行了。没有限止你的货在哪个港口出就一定要在当地办理签证,不是的。 深圳签的证全国各地都是通用的